從近年來建筑工程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發生事故的情況看,主要是由以下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有關建筑安全的法規落實不到位,對于到達使用年限的塔機、施工升降機未及時報廢或進行安全評估,對于進行設備大修后的設備也未進行試驗檢測。設備安裝、拆除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不符合現場實際,安裝、拆除前未進行認真的安全技術交底,裝拆過程中也未嚴格按方案執行。設備的維修、檢測、保養等無人管理的情況。二是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拆裝人員、吊裝指揮人員等,必須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但是在實際現場施工過程中,存在著人員無證上崗、或是邊上崗邊學習、或是工人隨意亂開的現象。加之指揮不規范或未到現場指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為了趕工期而超載操作、疲勞操作等等。三是起重機械設備本身的因素。有的設備存在著設計問題或材料質量問題,有的因長時間超載工作,造成其結構件出現裂紋、焊縫開裂的情況。加之在使用過程中,缺乏日常的維護保養,設備安全裝置不全,如缺少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吊鉤保險等,有的為了運送建筑材料的需要,不顧安全規定,故意將限位裝置拆除,易導致設備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