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修訂的主要思路主要體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沿用基本框架:為整體相對一致,保留了原規范的主要章節,沿用了其基本框架。
二是增加必要章節:根據實際監測需求,增補了點位布設、采樣時間和頻率、數據處理等章節。
三是增補前沿項目:重點關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監測項目,同時增補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等項目的監測技術規范。
四是刪減陳舊內容:刪減了原規范中不再適用于當前手工監測的內容,例如氣態污染物監測采樣亭等。
五是明確采樣環節:對每種采樣方法的主要環節進行了明確規范,包括采樣前準備、現場采樣、樣品運輸及保存等。
六是細化采樣分類:按照目前大氣污染物手工監測主要的采樣方法進行分類和細化,例如溶液吸收采樣法、吸附管采樣法、濾膜采樣法等六大類采樣方法。
七是突出質控要求:對質量與質量控制部分進行了大量的補充完善,包括基本質控要求和針對每種采樣方法的特殊質控要求。
新修訂的規范明確“適用于采用手工方法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監測的活動”,既包括質量標準要求的監測項目,也包括了目前屬于研究性的監測項目,主要涵蓋以下4個方面的監測,一是《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基本項目、特殊項目和附錄A參考項目;二是為大氣顆粒物監測的完整性,增加了降塵監測;三是新增了大氣污染防治需求和公眾關注程度較高的半揮發性有機物、苯系物、總烴等大氣污染物監測;四是目前監測要求較少但是原規范包括的監測項目,如硫酸鹽化速率。相對于原規范,新修訂的規范擴展了污染物監測項目范圍。
新修訂的規范增加了點位布設、采樣時間和頻率、數據處理等章節,并修訂完善了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采樣、質量和質量控制及附錄等內容。
“采樣”章節是《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的主體和核心內容,修訂時重點對這一部分進行了大幅更新和完善。舍棄了原規范中有動力和無動力、連續性和間斷性采樣的分類方法,而是按照目前手工監測主要的6種采樣方法進行了分類。針對每種采樣方法,在原規范“采樣系統、采樣前準備和采樣”的基礎上,新增了“樣品運輸和保存”環節的技術要求,并在“質量和質量控制”部分增加了各采樣方法的基本和特殊的質控技術要求,從而使本規范更加完善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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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多管除塵器制作完成準備發貨
濾筒除塵器設備根據客戶要求定制
日前,我公司根據使用單位具體情況,設計并生產了部分除塵器設備。該設備采用濾筒過濾,并做成一體式機子成功的解決了該使用單位占地面積的問題。
以下是機器制作完成現場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