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塵爆炸危險環境中使用的除塵器的材質,應為焊接鋼或其他非燃燒材料,其強度應足以承受收集物發生爆炸無泄放時產生的爆燃壓力。
2、除塵器的配套設置除濾袋和泄爆膜外均應選用不燃材料。
3、除塵系統的內部鋼表面不應使用鋁涂料。
4、對爆炸危險環境使用的除塵器宜采用抑爆系統進行保護。
5、除塵器應設置泄爆口
6、除塵器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除塵器應設置在室外,且不應設置與建筑物屋頂
b、當僅有火災危害且按本標準進行防護時,可布置在室內。
c、當配備抑爆系統時,可布置在室內。
d、當配有泄爆口,其泄爆管延伸至建筑物外安全區域,切除塵器的強度符合規定時,可布置在室內。
e、當設置了帶有火焰熄滅裝置的泄爆口,且除塵器的強度符合規定時,可布置在室內。
f、非封閉式除塵器再滿足下列條件時,可以設置在室內:
1)除塵器只用于收集木材加工機械產生的粉塵,(粉塵不包括金屬粉末等)
2)不用于具有機械進料功能的砂磨機、研磨刨床。
3)風機電機是完全封閉的,且具有風冷性能。
4)按除塵器有效運轉的需求,且每天或者在更短時間內清除收集到的粉塵。
5)除塵器的設置距任意出口的距離至少為6m,距日常操作中有人員出現的任何地方也至少為6m。
6)同一房間內布置多個除塵器時,相互間的小距離應為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