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呼叫按鈕根據《人民防空醫療救護工程設計標準》 RFJ 005-2011第6.4.2 條:應在下列位置設置有防護能力的人防呼叫按鈕:
1 應在一密閉區戰時人員主要出入口一防毒通道的防護密閉門外側,設置有防護能力的人防呼叫按鈕,音響信號應設置在一密閉區防毒通道密閉門內側的門框墻上部。
2 由一密閉區(分類廳)進入到第二密閉區,應在二防毒通道的一道密閉門外側設置人防呼叫按鈕,音響信號應設置在第二密閉區的防化通信值班室內。
3 應在二密閉區戰時人員主要出入口防毒通道的防護密閉門外側,設置有防護能力的人防呼叫按鈕,音響信號應設置在二密閉區的防化通信值班室內。
《人民防空醫療救護工程設計標準》 RFJ 005-2011第3.2.1條: 中心醫院不應少于3個出入口,且其中至少有2個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防空地下室應為室外出入口),并應分別作為戰時的一、二主要出入口。急救醫院、救護站不應少于2個出入口,且其中至少有一個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應作為戰時的主要出入口。
人防呼叫按鈕 音響信號按鈕是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常見的防護配件,由以下幾個配件構成:底座,螺栓,底板,蓋板,按鈕托板,按鈕等幾個部分組成。
人防呼叫按鈕 音響信號按鈕嚴格按照國家人防標準圖集07FD02生產,與通風方式信號控制箱,通風方式信號指示燈箱配套使用。